無論是進口電動執行器還是普通電動執行器,電動執行器廠家生產的執行器都會受到一些因素影響執行器的控制精度。
閥門電動執行器
控制精度的影響因素如下:
1.調節閥振動;
2.電動執行器制動器失靈;
3.電動執行器輸出存在滯后環節;
4.伺服放大器靈敏度過低;
5.電動執行器閥位反饋信號誤差大;
6.電動執行器選型不合適等。
閥門電動執行器出現以上問題,該如何解決呢?
1.電動執行器制動器失靈。制動器用來消除電動執行器斷電后轉子和輸出軸的慣性惰走和負載反作用力矩的影響,使輸出軸準確地停在相應的位置上。如果制動器失靈,將降低電動執行器的控制精度。因此應做好以下幾點。
(1)根據負載大小調整制動力矩;
(2)制動輪與制動盤的間隙要調整合適;
(3)制動閘瓦要保證有足夠的摩擦系數,嚴禁滴上油類物質(加注潤滑油時不要超過油標上限位置)。
2.伺服放大器靈敏度過低。伺服放大器的靈敏度應精確整定,靈敏度過高(≤130μA)將導致電動執行器振蕩,輕則擊穿單相伺服電機分相電容,重則燒毀伺服電機,使控制系統*癱瘓。靈敏度過低(≥450μA),將造成電動執行機構動作不及時,嚴重影響控制精度和調節品質。因此,應根據控制對象的響應時間和控制系統的調節特性,將伺服放大器的靈敏度調整合適(一般在180~340μA之間)。
3.執行器閥位反饋信號誤差大。振動是造成電動執行器閥位反饋信號誤差大的主要原因。對于差動變壓器式反饋系統,振動使變壓器鐵芯運行不穩,產生位移,加大反饋信號誤差;電位器式反饋系統則造成主電位器接觸不良,出現反饋信號跳動紊亂,使真實閥位與執行器反饋閥位之間產生巨大偏差。